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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有錯,至少在這一段感情裡,沒有對與錯。

年輕的時候,對於「個性不適合」這樣的分手理由,坦白說我抱持著嗤之以鼻的態度,總認為那不過是推託之詞。

十幾年過去了,現在的我卻無法否認,這確實是個分手的理由。

花了一年時間,我們彼此都在調整自己,試著找到那個平衡點,讓兩個人可以融合在最佳的狀態,只是我們卻也不得不面對,許多迎面而來而且難以解決的問題。

如果面對無解的問題,我們究竟該掩耳盜鈴?還是坦然承認失敗?

如果還是必須走上這樣的宿命:藉由一個引爆點,然後趁機脫身…….是不是也代表了我們心智上的不成熟?

拖著拖著,苟延殘喘的方式並不會讓問題有了轉圜的餘地,只是消耗了彼此所剩無幾的好感。

既然如此,我寧願選擇直接面對的方式。

我們還是維持朋友的關係就好,這樣彼此的希望與失望就不會這麼沉重。

我們仍然會是好朋友,如果你願意的話。

少了感情的羈絆,或許對我們來說,是獲得了更多的自由。

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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