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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到2006,十年了,該留下一點點紀念的文字。

昨天下午在西門加州運動的時候,我被一個身影震懾,明知道不會是我認識的那個人,卻從輪廓中嗅出了同樣讓我心臟狂跳的頻率。

順著手扶梯往樓下走,心中掙扎著要不要轉過頭,向在我身後的他要個電話,而他彷彿知道了我的企圖,一個箭步跨下三個階梯,與我擦身而過消失在人群之中。

當時,我就有種很莫名的苦笑,怎麼會事隔多年又讓我有了這樣熟悉的感覺?

然而,昨晚見面的另外一個小朋友,卻讓我有了更大的震撼。

不同的是,兩個身影代表著不同的年代,加州男孩是現在的「他」,而另外那個底底則是十年前我所認識的「他」。

十年了,剛過了那個值得深深品味的紀念日,老天就給了我兩種不同的心情波盪。

也只有熟到爛又翻了兩翻的朋友,才敢指著我說:『你一直在追尋他的影子』,而我也只能摸摸鼻子尷尬地笑了笑。

如果時間能倒流,十年前我跟「他」的互動關係,能像昨晚那樣顛倒過來,那麼「他」會不會就跟我在一起了?是不是我就不再如此苦苦追尋一個奇蹟?

除了『狐狸般的眼神』,底底的一舉一動甚至談吐語氣,跟當年的「他」簡直百分百的相像,以致於看著眼前的人竟會讓我有時光倒流的錯覺,那一段記憶頓時間又翻騰不已。

無奈的是,十年過去了,我跟「他」都已經不再是當時的模樣,曾經擁有的一切,都已能在回憶中細細咀嚼,同樣的感覺此刻只能讓我訝異卻再也不能讓我心動,畢竟【對的時間】早已流逝,徒剩唏噓。

我有「他」現在的電話、msn,連他家位置以及上班的地點我都知道,但始終卻不曾想去打擾他現在的生活,我知道他過的很幸福,這樣就夠了,因為我也擁有這一段參雜了苦澀的甜蜜回憶。

「他」一直在我心底,從過去到未來,這是我可以很肯定的一件事。

十年了,謝謝你曾經讓我愛過你,小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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