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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我曾經喜歡過一個年紀比我大的男人,他是我戀愛史上唯一一個特例。

除了年紀,更大的特點是:他結婚了。

他是個某外商銀行的高層人物,跟妻子的婚姻其實建築在某種政治及商業利益之上,因此當他被妻子發現自己是個同志的時候,他很快的坦白一切,甚至希望能藉此解決掉這個彼此都不快樂的婚姻。

可惜的是,兩個家族都不允許他們的自私而破壞了精心安排的利益結合。

所以除了帶人回家,這個大男孩的生活幾乎跟一般的同志沒什麼兩樣,甚至可以說,他對他的婚姻不曾盡過太多的責任。

那麼我該愛他嗎?

在那個時候,我確實認真的考慮過我跟他的可能,連該怎麼讓我的家人接受都曾沙盤推演過,只是最後我還是放棄了。

我所考慮的因素除了愛的夠不夠堅強,『忠誠』反倒是壓垮駱駝的那根稻草。

我不管婚姻上的約束或責任,我要的是一個能夠對愛情忠誠的男人,但從他的身上我卻赫然發覺,這樣的男人其實自私的把自己擺在任何人之前。

比如說,因為他家族的關係,我如果跟他在一起了,必須容忍當個地下情人,要能配合他的行程或是作息,絕對不能曝光更不能被狗雜誌拍到,如果有必要,他會斷然否認我跟他的一切,更扯的是他老婆直接說會提出妨礙家庭的告訴,因為她也要面子。

因此,對他而言,我是一個隨時可以犧牲的棋子,最大的功用說穿了只是他閒暇之餘的愛情調劑,因為他也坦然以他的「條件」,不愁找不到人說『我願意』。

所以,儘管我曾經多麼的被他吸引,儘管我曾真的跌入了某種愛的夢幻漩渦,但我還是清醒了,這樣的人一點都不值得我的愛。

已婚男人當然還是有愛的權利,不管當初他們的考慮因素為何,當他們選擇了婚姻,其實早已宣示了同時拋棄了某種期待,因為婚姻附加上的責任並不是口頭上說說就可以雲淡風輕的,關係到另一個根本無辜的女人,那麼你又怎麼能大言不慚地只顧著自己爽?

我不太能同意腳踏兩條船的解決之道,因為愛情是自私的。

現在不婚的風氣這麼盛,如果還振振有詞的非要走上婚姻殿堂,卻又同時高舉著【愛情無罪】的大旗,我只會覺得這樣的男人未免只想盡享好處,完全不顧他人的死活。

是啊,我承認我也曾是這樣的一員,想過找女同志玩個假結婚,但是認真的去詳談之後才發覺問題不是減少了而是膨脹了好幾倍,加上那時候的BF聽到我這樣的企圖,斷然的離我而去,雙重打擊之下,我認真的去思考婚姻與否這個問題,進而下定了決心跟父母COME OUT。

人本來就有些是不會平等的,當你的身分跟其他人有了些不同之後,你必須誠實的面對你自己背負的責任,而不是藉著所謂的平等去逃避。

是啊,每個人都有爭取自己的愛的權利,但是如果爭取愛情而輸給了結婚與否的抉擇,那麼難道不是個警訊?這樣的愛情其實一點都不堅定。

當然啦,我還是那句老話『心甘情願』,這樣的愛情有人願意給、有人願意碰,那麼其他旁觀者其實都是多餘,只能說別刻意地傷害無辜的人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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