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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色彩學上,對比與互補其實是不同的兩種概念。

對比色可以包括明度對比、冷暖對比、灰度對比、面積對比、色調對比等;而在色環上處於相對位置的,也就是位於色環上相對應180度的顏色,則是互補色。

因此可以這麼說,對比只是一種型態,但互補則是一種實際的存在。

如果我們繼續擴大這樣的認知,在戀人的相處模式上,「互補」遠比「對比」更容易調和彼此之間的頻率。

我們常聽到情侶間這樣的對話,『我跟你的個性真是南轅北轍的對比』、『我們雖然有不小的差異卻可以互補』,乍聽之下,似乎很難分辨有何差別,甚至會造成某種錯誤:【對比其實也是一種互補】,或許在色彩學上可以這樣套用,但是在感情上這可是不容混淆的喔。

越來越模糊了?還是用簡單的例子來說明吧。

他聒噪、我寡言,他好動、我好靜,他喜歡呼朋引伴、我喜歡兩人世界,他崇尚自然、我崇尚流行….諸如此類,這都只是個性上或是生活型態上的『對比』,用嚴格的標準來審核,這絕不會是我跟他之間的『互補』。

常有人認為,找一個跟自己有所差異的人相處,會比找一個跟自己一模一樣的簡單多了,就像是【缺角理論】中,每一個缺了一角的形體都在尋找缺了的那一角,好達成美好的完整,而非尋找另外一個同樣缺了角的形體。

而這『缺了的一角』,其實就是【互補理論】的最佳實証。

再拉回對比與互補的論述。

對比只是一種比較狀態,或許他的聒噪跟我的寡言相比較,是一種相對的遙遠,但是如果他再跟電視螢幕上那些聒噪不休的來賓相較,卻又凸顯不出他的聒噪,甚至可以說反倒是變成了沉默的一員,那麼此刻的對比就一點意義都沒有了,因為比較的基礎點不同了。

我們必須深切思考,究竟「自己」跟「他」是對比還是互補?

看似遙遙相望的彼此,有沒有可能藉由這樣的差異性達成某種協和?某種酸鹼值的中和?某種頻率的調和?

究竟兩個人之間的對比,是在所有的水平基礎上所得出的結果,還是只針對了某些特定事項?是全面的對比還是部分的互補?

究竟是天與地之間的永隔?還是國標舞旋轉甩出拉回那樣收放自如?

我或許可以接受一個用餐時聒噪的人,但是我能不能接受一個約會時只會陳述自己意見卻不讓我發言的人?

我或許可以接受衣著跟不上流行的品味,但是我能不能忍受對方日常生活中所謂「輕鬆自然」的邋遢?

所以,我們必須承認,感情上的調和不在於『冒險犯難』,去嘗試挑戰跟自己完全相反的個性或是生活習慣,不是兩個人相處久了就能接受對方,彼此之間的差異性就會有所改變。

不要天真的以為,『對比』是可以改變的,相對比較的結論如果可以改變,那只是設定的條件與實驗的環境變了,本質上要改變一個人,豈止是登天這樣的困難,更何況,你沒有那樣的時間或是毅力。

即使你有,對方也不見得會有。

我的他缺點是話很多,可是很多時候我根本不用開口他就知道我要說什麼,而且很清楚的說出我想說的話,甚至在朋友面前,他可以把我的想法更完整地表達出來。

我很不會穿搭衣服,流行品味停留在成衣大賣場的階段,可是他會從大賣場裡面幫我挑出適合我的型或是這一季流行的色彩,讓我不至於徹底改造就可以散發我的個人特質。

我喜歡文學,他喜歡科學,但是他會陪我讀著「聊齋誌異」然後用科學理論分析靈魂磁場,他尊重我的嗜好並帶給我另外一個層面的收穫,而我則會帶著他欣賞難得搬上舞台的全本歌劇。

這個時候,對比就變成了『互補』,這時候你們就是對方那『缺了的一角』。

雖然,我們都很想讓「對比」變成「互補」,然而有些事情不是這麼簡單的。


「對比」很簡單,設定了條件環境就可以得出比較結果;「互補」不但要在色環上的相對位置,還要能融合成單一的「白」與「黑」這樣的純粹,這就困難多了。

感情一開始的時候,因為情緒上的激昂混淆了理智,我們往往都會把「對比」當成了「互補」,以為對方擁有我所沒有的、以為時間可以調和差異性,殊不知,時間反倒是突顯了這樣的差異性,於是乎我們必須坦然面對最後的真實答案,究竟是「對比」還是「互補」。

所以,別難過怎麼對方不是你當初所認識的那個人,或是他怎麼都不會為了你改變,因為這一切說穿了,只是你的『自以為』,你跟他終究不是完美的互補色,勉強在一起只會把畫布弄得一團糟罷了。

那麼,忽略這一個不協調的色彩,繼續努力尋找屬於你的「互補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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