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都認為,很多差異性其實都是因為『比較』之後才會產生的。

最近公司內部暗潮洶湧,起因是部分的大陸籍幹部醞釀『要求』(我認為是勒索)調整福利政策,他們所提出來的理由很簡單:【人家(隔壁公司)都有,我們也要有、台幹都有我們也要有】。

乍聽之下當然言之有理,否則某幾位大頭不會被洗腦到點頭如搗蒜,但是仔細分析其中卻不難發現奧妙所在,甚至可以說是「挑對自己有利的對象來比較」。

任誰都知道,台籍和陸籍幹部的薪資結構是完全不一樣的,甚至說越南的台幹和同樣是遠渡重洋的韓幹或是日幹,薪資水準也是有不小的差距的,如果你硬是要拿兩個先天不同立足點的事情來比較,很容易落入『橘子跟蘋果比』這樣的陷阱中,更明白的說,這樣所要求的公平其實是【社會主義下的齊頭式平等】。

我實在很不想把『共產主義』再拿出來說教,都已經是過時淘汰的形式主義了,怎麼在這二十一世紀還會有人拿出來復辟?唉。

總之,我冷眼旁觀公司高層面對這樣的事件用什麼樣處置方式,截至目前為止,我是灰心的,因為我只看到『鄉愿』兩個字。

回到另外一個角度,關於『比較』這個概念。

我向來都認為自己屬於【極端感性】派別,相對於A先生的【極端理性】,我真的不覺得自己缺乏溫暖或是人情味。

但意想不到的是,哞哞劈頭就指出最不能接受我的『冷酷』,當他工作上遭受挫折需要安慰的時候,我往往在不經意的情況下,脫口而出的是【這就是現實社會所以你要多忍耐】或是【你要多鍛鍊自己的承受度,才能接受更大的挑戰】。

原來,相對於哞哞,我依然被劃分為【極端理性】學派,呵呵,我只有摸摸鼻子苦笑的份。

也唯有經過相對應的比較,才有所謂的『差異』或是『分別』,儘管這樣的結果不見得非要拿來當作結論,但是已經判定了兩者之間的『差異性』。

就像『你愛不愛我?』這樣的問題,比較的基準是你或是他或是隔壁鄰居大嬸的兒子?怎麼算愛?怎麼算不愛?計分基礎是什麼?評分標準又是什麼?

很弔詭吧?一個完全是『球員兼裁判』的論斷,卻經常出現在相愛的兩個人之間,(當然也或許並不是真的相愛),說穿了,無非是某種心理上的自我安慰。

『因為我付出了,所以我希望你也同樣付出那麼多』、『因為我愛你這麼多,所以我也希望你愛我這麼多』,看似很公平的比較論斷,真的很公平嗎?

如果是兩個完全一樣的複製人,這樣的比較或許是客觀公正的,但對於兩個不同成長背景、求學經歷、生活方式的人來說,這就好比是「蘋果比西瓜」(不要老是用橘子啦),只為了得出一個看似平等的結論。

在愛情的世界裡,很多事情無法用理性分析,更別提還想要拿來擺在天秤上計較輕重,與其花時間在『誰比較愛誰』這樣的問題上,不如好好的用心的去經營雙方的愛情,或許會比較實際點。

經過哞哞不留情面的戳破我自以為的假象之後,我就更小心翼翼的處理關於我和他的差異性,因為我知道我畢竟不是他,而他也終究不像我用壓抑的方式處理情緒。

很欣慰的是,這樣的努力獲得他的讚賞,『我覺得你跟以前不一樣了,我看的出來你在努力』,呵呵,這才是我想要的結果。

什麼愛不愛的問題,就留給二十出頭青春無敵的男孩們去傷腦筋吧,我跟哞哞已經邁入中年平淡的愛情囉。

祝福大家,也祝福我跟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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