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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或是常聽我說情史的人,一定都知道這號人物,Mr.35。

理由很簡單,他是唯一會讓我心動而且年齡比我大的男人。

那年我二十八歲,他三十五歲,相遇在某個聊天室中,然後在頂溪站旁的星巴客見面。

他有很迷人的鬍渣、很性感的腿毛以及很磁性的嗓音,即使時至今日我仍得承認,即使拋開『外商銀經理』的光環,他也絕對可以稱上圈內的主流精華。

也許那時候的我,還保有些純真,至少腰圍沒現在這麼粗,也或許天生的娃娃臉勾動了他的心跳,總之,在那段時間裡,我真的很認真的思考過『要不要跟他在一起』。

他有著當時我還未曾擁有的歲月智慧,豐富的旅遊經驗,以及怎麼也說不完的同志圈八卦,因此,對於我來說,他曾經讓我意亂情迷好一陣子。

在那個還是純文字聊天的視窗世界中,我們甚至穿越了半個地球,台灣與瑞典之間,炙熱地燃燒著彼此的靈魂。

第二次見面,依然是在星巴客,他握著我的手要我跟他回家,他迫不及待的想讓他的朋友看看我,其中甚至包含了他的老婆。

是的,他已經結婚了,某種雞肋的『家族利益』婚姻,兩個財團各自盤算下的結合,所以他們並不相愛,而她早在結婚前就知道他是個同志的事實。

『那你老婆怎麼看待你…..和你曾帶回去的男孩們?』

『沒什麼,』他優雅地撚熄了燃燒殆盡的煙屁股,『她根本不想多看我一眼』

當時的我,真的很難想像這樣的畫面,一個屋簷下的兩個人冷若冰霜,這會是怎麼樣的情景?

也正因為某種複雜的罪惡感,讓我始終保持了最後一絲的清醒。

最後,我並沒有跟他在一起,即使他有著太多太多誘人的條件,即使他亮出了兩張飛往美國的機票,而其中一張寫著我的名字。

突然之間,我竟然退縮了,狼狽地逃離屬於他的世界、他的國度。

那最後一根稻草,是他所抱持著『快樂至上、性愛無罪』的態度,尤其當他娓娓道來他的朋友群如何在每月固定舉辦私密派對,而那種派對的內容是會讓我即使在冷氣強烈的星巴客裡仍會感到口乾舌燥、心跳加速。

將近十年前,他們這群社會上的菁英份子早已過著歡淫糜爛的日子了,相對於這幾年興起的E.S.P實在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當時的我目瞪口呆無法相信這一切,尤其我還天真的認為『愛情就該天長地久』,怎麼也無法接受他所謂的性愛分離主義。

呵呵,隨著時間過去,等到我到了他這樣的年紀,我忽然又都明白了一切,包括當年我之所以差點迷失的原因。

我現在所作的,跟他當年又有什麼不一樣?

我同樣是揮灑著過度滿溢的關懷與溫暖,同樣是唏噓於歲月年華,同樣在某些人的舉手投足間尋找著曾經。

幸好,我唯一跟他不一樣的是,這些眼睛閃爍著愛慕光芒的底底,並沒有上了我的床。

所以,我經常想起他,想起這個我戀愛史中唯一的異數。

不知道他現在還好嗎?還是那麼意氣風發笑談人生嗎?

曾經有那麼幾次偶遇,擦身而過的剎那,我會突然轉過頭去尋覓,無奈人潮總是很快地淹沒了或許是或許不是的背影。

『祝你幸福』,即使很意外地在某個新聞中看到他的名字、他現在的樣子,我也只能在心中默默對自己說,『謝謝你帶領我走過這一段愛情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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